投保團體保險前該知道的事
聘雇多少人以上的公司才可以投保團體保險? 團體保險又有哪些優點? 在投保之前我們可以有更清楚的了解
何謂團體保險
按照團體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之“名詞定義”
本契約所稱「要保人」是指要保單位。
本契約所稱「被保險人」是指本契約所附被保險人名冊內所載之人員。
本契約所稱「團體」是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下列之一
團體:
一、有一定雇主之員工團體。
二、依法成立之合作社、協會、職業工會、聯合團體、或聯盟所組成之團體。
三、債權、債務人團體。
四、依規定得參加公教人員保險、勞工保險、軍人保險、農民健康保險或依勞動基準法、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參加退休金計畫之團體。
五、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所組成之團體。
六、凡非屬以上所列而具有法人資格之團體。
團體保險的優點
* 同一費率且保費優惠 :
『 平均保險費率 』是按訂定契約或續保時,依要保人的危險程度及每一被保險人的職業、職務、保險金額所算出的保險費總和除以全體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總和計算。
* 原則上不用健告、投保簡便。
* 雇主付費。
* 被保險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 可規劃納保。